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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合作社发展质量 促进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

日期 : 2021年06月07日 15:10:35来源 : 农民日报点击 :

  中国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不意味要排斥小农户,相反,小农户在相当时期内依然具有顽强生命力。与此同时,合作社在弥补农业市场运行机制和政府调控机制的缺陷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基于此,当前应当立足小农户主体,依托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破解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的诸多困境,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重构组织载体,引导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随着城镇化进程推进,乡村中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劳动力老龄化加剧不仅带来农业兼业化和粗放化的日益严重,使“谁来种地”成为普遍性的突出矛盾。与此同时,多数留守土地的老年农民组织管理水平相对薄弱,达成自发性互助协作的可行性日趋降低。因此,现实条件下通过小农户自发行动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提高是十分困难的,这便需要借助合作社的集体性力量加以推动。

  正因如此,重构组织载体是实现小农户向现代农业转型发展的关键选择。当务之急是应对大量低水平发展的合作社进行规范性改造和优化,以系统化制度创新为基础凝聚一批真正认同合作社经营理念、且发展目标高度趋同的合作社社员。通过有效建立合作社治理机制,促使合作社成员为共同利益采取统一的生产经营行动。与此同时,还要通过重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过去的“空壳”组织转变为真正具有集体行动能力的组织平台,实现合作社与集体经济组织协同发展,切实提高小农户的集体行动力和组织化程度。

  导入市场竞争,促进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单个小农户与大市场在资源和产品交换过程中存在着诸多困境,信息不对称导致外部提供的服务支持与小农户实际需求脱节,造成资源要素错配和低效使用。

  促进小农户摆脱现代化转轨的现实困境,必须锁定交易成本核心因素,降低小农户的市场交易成本。一是探索生产同类农产品的农户实现全部或部分生产经营环节的合作,以深度利益联接方式锁定优质农产品供给主体,倒逼小农户转变经营发展理念,推动农业生产经营逐步实现专业化、标准化和统一化,降低交易成本,实现规模经济。二是拓展农业产业链。通过线上打通电商平台,线下对接商超渠道,实现小农户与销售环节的有效衔接,有效降低小农户参与市场各个环节的交易成本。

  构建利益联结,保障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现代农业发展的根本目标是增加经济收益,提高农户收入水平。因此,在通过合作社发展促进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过程中,如何构建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成为关键。

  在社员与合作社之间构建新型利益联结机制,应当从两个重要方面予以突破。一是通过对社员生产的优质产品以高于市场价格收购,保障小农户的溢价收益;同时按收购社员产品比例实行二次返利,履行合作社以惠顾额形式返利社员的利益分配形式。二是积极引导低收入农户参与产业发展,合作社创造的就业岗位优先吸纳相对贫困户成员,充分发挥合作社的益贫带贫功能。总之,通过多元利益联结机制提升小农户生产积极性,是促进小农户有效融入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路径。

  完善多元服务,助推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实践表明,单一推进农地大规模流转可能压缩小农户发展空间,损害小农户长期利益,而通过加强合作社的社会化服务能力,不仅可以以社会分工深化方式发挥合作社的带动作用,直接保障小农户的经济利益,而且可以破除束缚小农户劳动力不足和生产经营成本高的外部约束,将小农户纳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因此,依托合作社为小农户提供全方位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是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的重要选择,主要应从两个方面重点拓展:一是生产性服务。合作社统一为社员供应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组建技术服务队和农机服务队,为社员提供多元化生产性服务。此外,加强供应链建设,为社员提供洗选、分级、包装、发货等服务,增加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小农户收入提高。二是销售性服务。合作社统一为社员提供销售服务,提高小农户市场议价能力,分摊销售中产生的运营成本。同时,引导合作社通过以销定产促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品质,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有效提高小农户经济收益。

  优化治理机制,吸引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合作社是带动小农户发展的重要组织载体,但合作社治理存在特殊性:对外需要实现经济收益,合作社运行应符合市场规律,履行契约精神,凸显重要的经济属性。对内需要实行民主管理,合作社应当融入乡土、文化、社会等非经济要素,体现本土化社会属性。就当前现实看,合作社发展中主要存在社员参与度低、监督机制缺失、决策能力弱等突出问题,需要进一步优化治理机制,强化合作社对小农户的凝聚力和带动性。

  因此,重视合作社的治理机制创新,对实现合作社自身高质量发展和吸引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至关重要。一是通过熟人社会的非正式制度降低劳动监督成本。合作社与社员之间的交易行为大都存在于相互信任的交往关系中,从而能够有效约束社员“搭便车”行为,降低监督成本,最大化保证社员共同利益。二是通过培育本土精英强化合作社发展的价值认同。以制度激励充分发挥乡村精英的引领示范作用。

  (作者单位:王蔷,长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郭晓鸣,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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