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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督导员”夯实乡村治理根基
日期 : 2020年07月16日 14:56:5来源 : 农民日报
贵州省毕节市作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之一,自2019年承担“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改革试验试点”课题以来,紧紧围绕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从激发农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内生动力出发,在全市范围内选聘督导员3076名,探索出了“乡村治理督导员”的乡村治理有效机制。
优化队伍选聘。全市所有涉农村(居)所含的村民组均组建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公道正派的乡村治理督导员队伍。不管是农村“两委”委员、退休人员、两代表一委员、离任村居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是“管事”“乡贤”“寨老”和热心公益事业的群众,都必须经过村民组推选、乡村级审查、乡村组三级公示、组织培训等步骤后,再由村民小组会议进行决议,才可选聘为乡村治理督导员。
明确督导职责。督导员认真履行好政策宣传、民生服务、纠纷调解、环境卫生、乡风文明、村民自治、村组事务、食品安全八方面督导职责,强化群众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形成“我参与、我管理、我受益”的良好氛围。
构建“三治融合”新体系。一是建立规范自治运行体系,激发群众活力。由乡村治理督导员按照“月督导、季考核”方式,对村民组内环境卫生、乡风文明、村民自治、村组事务等建立乡村治理督导评比,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构建村规、组规、家规“三规共管”条约治理模式,推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二是建立科学法治保障体系,实现治理有序。依托政法干警、村干部、乡村治理督导员等力量,创新“法治组织到户、法治教育到户、法治管理到户、法治服务到户、法治监督到户”的“五微”模式,落实好“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警”制度,推广“警民议事会、警务联席会”与“十户联防”的“210”治安管理模式。三是建立有效德治支撑体系,营造良好风气。抓好德治“六个”载体,即用好一批大喇叭、树好一批宣传标语、练好一支文艺队、建好一个文化广场、办好一个新时代农民讲习所、开好一个文明超市,牢牢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开展“和美家庭”“和睦邻里”等评选,加强农村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建设。
毕节市的“乡村治理督导员”队伍,在解放村民思想、发展村级经济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塑造起崇德向善、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的文明村风,使得当地的乡村治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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