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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获农业农村部通报表扬

日期 : 2020年05月28日 10:13:27来源 : 农业农村部点击 :

  近日,农业农村部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农建发﹝2019﹞1号),对全国31个省(市、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是在各地自评、数据核实的基础上,针对重点考核内容,综合工作调度、日常监测等情况,同时结合2018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成绩形成评价结果。根据考核排名,浙江省位居前列,在非粮食主产省中位列前三,获农业农村部通报表扬。 

  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2019年,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努力克服地方机构改革尚未全部到位,可开发资源明显不足等困难,经过全省上下不懈努力,共建成高标准农田144.4万亩,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26万亩,超额完成农业农村部下达的建设任务。主要做法有:一是强化顶层设计。主动加强与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沟通,并联合自然资源厅就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作出部署,确保职能不脱节、工作不断档、任务不落空。二是层层压实责任。统筹考虑资源条件、申报需求和工作成效等因素,将任务分解到市县,由市县、乡镇细化落实到具体图斑和田块。同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列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并首次列入全省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标,作为对地方政府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三是加强项目管理。先后组织召开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现场会、高标准农田建设培训会,强化典型示范带动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市县农田建设相关人员工作能力水平。组织动员各地充分利用农田建设黄金期,倒排工期,抢抓项目建设实施。四是创新投融资模式,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引导各地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并鼓励创新投融资模式,吸引金融资本和引导受益农民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五是加强检查督促。为督促各地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多次下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情况通报,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滞后的县(市、区)加快推进力度,并对部分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市县进行集中约谈。根据国务院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精神,以省政府名义对15个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表现突出的市、县(市、区)政府进行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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