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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 : 2020年03月27日 8:33:11来源 : 农业农村部
2019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农业农村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精心组织部署落实
一是全面履行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列入农业农村部重点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查督办。我部党组书记、部长韩长赋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部党组会、部常务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研究农业农村法治重大问题。各司局、单位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从立法、执法、普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能力水平。
二是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农业农村部党组工作规则》《农业农村部工作规则》,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组建部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发挥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和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为重大决策提供政策咨询和法治支撑。
三是强化绩效考核。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农业农村法治体系作为我部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将有关任务分解到各司局、派出机构,纳入年度绩效指标,通过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末“对账”,推动各项重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
二、加快完善农业农村法律规范体系
一是积极推动农业农村重点领域立法。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土地制度改革、农业绿色发展、乡村建设治理等领域的制度建设。配合立法机关完成《土地管理法》修订工作。研究起草《乡村振兴促进法》。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渔业法》《动物防疫法》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修订进程。制修订《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远洋渔业管理规定》《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7部部门规章。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定《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细化审核范围、主体、内容、程序、方式和责任,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把关监督。2019年,共对涉及促进乡村产业发展、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2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确保了我部制发及上报党中央、国务院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对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33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
三是及时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减证便民、产权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决策部署,结合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对我部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17部规章和3部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对5部规章和3部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根据机构改革部门职责调整和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公告发布我部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健全综合执法规章制度,落实综合执法保障政策,多措并举督促各地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截至2019年底,省级改革基本完成,市级和县级改革加快推进,总体进展顺利。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修订《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落实农业执法“六条禁令”,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示范单位创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开展2019年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是严厉打击涉农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2019年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07.3万人次,检查农资企业56.4万家次,整顿市场13.5万个,查获假劣农资3000余吨,查处案件1.1万件,移送司法机关83件,捣毁制假窝点89个,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4284万元。开展渔政执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项治理,组织行业系统依法查处涉农违法案件,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四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通过部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166条,办理依申请公开728件,按时办结率100%。制定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和监督抽检结果网上公开,持续扩大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节点和审批结果信息公开。通过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障社会公众和行政相对人知情权。
四、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取消下放许可事项。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全面清理行政许可事项,经反复评估论证,2019年推动取消3项行政许可事项,部本级许可事项精简至33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事项精简至82项。按照在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启动“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工作要求,针对中央层面设定的49项农业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取消1项,实行告知承诺3项,优化审批服务45项。
二是推进监管方式创新。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分行业完善检查对象、检查人员名录“两库”,完善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加强信用监管,归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20.2万条,全部推送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汇聚监管行为数据12810条,执法人员信息16936条,监管对象数据6428条,实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的数据汇聚及交换。
三是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建成部政务服务平台并实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以“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核发及标签、说明书审批”为试点,推动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审批。开展“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优化审批服务”活动,减少申请材料87项,优化减并审批环节7项,推动行政许可15大项中的27小项压缩办理时间共计525个工作日,提出优化审批服务措施6项。全面清理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发布公告取消25项证明事项。
四是规范清理涉企收费。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推动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下放地方、农药试验费项目取消。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取消无公害农产品防伪标识印制费等4项收费项目,降低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收取的认证审核费、标志使用费等6项收费标准。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公开《农业农村部部属单位(行业协会)涉企收费公示表》,接受社会监督。
五、依法化解涉农矛盾纠纷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2019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97件,涉及集体资产、涉农补贴、土地征收、农民负担等社会热点问题,按时办结率100%。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48件次。严格落实集体会商、专家研讨等工作机制,依法公正办理复议应诉案件,有效应对案件高位运行、案情复杂敏感的情况,做到“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截至2019年底,全国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2503个,聘用仲裁员5.8万人;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3.3万个,村级调解小组52.2万个。据初步统计,2019年全国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和乡村调解组织共受理纠纷20.5万件,调处纠纷19.2万件。通过及时妥善化解纠纷,为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依法办理涉农信访事项。2019年接待群众来访21345人次,办理群众来信7577件次,办理部长信箱3065件次,办理网上信访1222件次。全年共有100多位司局级干部参加接访。注重从政策层面预防和化解信访反映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对职责范围内、社会关注度高的涉农信访事项,开展联合督查、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举办“宪法进农村”主题日活动,编印《宪法及主要涉农法律汇编》和《宪法及主要涉农法律知识农民读本》,制作“宪法进农村”宣传视频,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组织各地农业农村系统深入基层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引导农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运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机关干部学法用法。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将法治课程作为我部有关培训的必修课,组织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学习交流论坛,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举办3期农业执法骨干培训班和1期地方执法师资培训班,通过专家讲授、案例分析、专题研讨和能力测试等,提升农业农村系统干部执法能力水平。
三是创新方式提高普法效果。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制定我部普法责任清单,明确108部涉农法律法规规章的普法责任分工。开展“乡村振兴与普法守法”宣传教育,带动各地多种形式送法下乡。及时将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进行宣传解读。组织各司局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涉农法律宣传,促进法律实施。充分运用网络、视频、动画等新媒体新技术,在重要节点时间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以生动形象的方式解读农业农村法律法规,方便公众掌握,提高普法效果。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战略性、全局性、系统性工程。我部大力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依法履职的水平不断提升,但与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期待、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形势和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新要求相比,农业农村法治建设还存在一定差距。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我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以构建“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便民的审批服务体系”为目标要求,实现“从注重农业法治向注重农业农村法治转变,从注重政策促进向注重政策和法治促进并重转变,从注重产业发展保障向注重乡村全面发展保障转变”,大力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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