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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农委围绕农业质量年要求部署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活动

日期 : 2018年01月25日 12:48:47来源 : 哈尔滨农委点击 :

  近日,哈尔滨市农委为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保障绿色优质农产品有效供给,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农产品”。紧紧围绕农业部关于开展“农业质量年”活动要求,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大力开展地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专题培训活动的通知》,决定2018年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地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培训活动。

  培训对象为全市农业投入品生产、经销主体(企业、门市);规模以上果蔬菌生产基地、农业示范园区、专业合作社、种养户等生产主体;区、县(市)、乡镇、村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管)、检测、执法人员。

  培训内容涵盖五个方面:一是农(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安全生产、销售相关规定、制度(包括:定点、实名销售等)。二是农(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相关规定、制度(包括:禁限用农兽药、安全间隔期等常识)。三是农产品生产相关制度(包括:质量管理、投入品购销台账、生产记录、检验检测、产地证明、合格证等)。四是地产食用农产品监管、检测、执法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农产品监测、不合格产品召回﹤销毁﹥等)。五是“双安双创”有关规定及要求。

  培训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成立培训专班,选强师资力量,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方案并迅速启动。各级领导要将专题培训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切实拿出时间和精力,亲自谋划、亲自推动,对培训中的难点问题要予以破解,确保培训工作质量。二要突出培训重点。区、县(市)要紧密联系当地实际,研究和完善不同培训对象的培训模式,优化培训内容,统筹科学安排,突出培训重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别要加强农(兽)药生产、经销和安全使用方面内容的培训。三要搞好督导检查。区、县(市)要建立专题培训工作自查和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和评估工作,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对存在的不足,要深挖细究、精准发力并切实改进。市农委亦将适时对各地落实地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培训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跟踪问效。四要确保取得实效。培训工作要达到“五有”效果,即:有组织领导、有培训方案、有评比考核、有影像资料、有工作总结。区、县(市)年培训场次不得少于3次,培训覆盖面力争达到100%。

  此次专题培训活动,将有效助推全市“质量兴农、品牌强农、绿色发展”进程,也势必对地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对提升质量安全水平,保障绿色优质农产品有效供给,守住食品安全第一道“防线”产生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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