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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为促进粮食生产立法

日期 : 2024年12月20日 来源 : 农民日报点击 :

       近日,《德州市粮食生产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关于促进粮食生产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共7章46条,包括耕地保护与农田建设,良种选育、推广与监管,农业机械与农业技术推广,支持与保障等内容。它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全面统筹粮食生产各环节,在全国地方立法中尚属首创。”山东省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李希岩介绍。

  作为产粮大市,德州市是全国5个整建制粮食高产创建试点市之一、全国第一个“亩产过吨粮、总产过百亿”的地级市。特别是2021年,德州市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开展“吨半粮”生产能力建设的目标,计划用5年时间实现100万亩核心区单产达到1500公斤以上的目标。2023年,德州市建成全国首个大面积“吨半粮”示范区。2024年,经省级专家对粮食产量实测,德州市130万亩地块平均亩产1579.6公斤,超过了“吨半粮”目标。

  为了全面扛牢粮食安全责任,深入推动“吨半粮”创建工作,2024年3月,德州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德州市粮食生产促进条例(草案)》。经过层层征求意见、调研论证,10月30日经德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并于11月20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

  “《条例》紧扣德州实际,突出德州特色,充分总结吸纳了务实管用的德州经验和创新做法。《条例》的出台,为德州市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巩固和推广‘吨半粮’创建成效、促进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标志着德州粮食生产工作法治化进入了新阶段。”德州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孙丰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