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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坚结硕果 接续促振兴
日期 : 2024年10月09日 来源 : 云南日报
乡村发展,是历史命题,也是时代课题。从耕者有其田开始,到包产到户、市场经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每个关键阶段都像一个章节,汇编成云南乡村发展的宏大篇章。
新中国成立75年来,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巨大飞跃。不论时代如何变迁,处于哪个发展阶段,云南始终抓住“以人为本”这条主线。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把扶贫脱贫作为关乎人民根本利益的大事来抓,始终坚持脱贫攻坚为了人民、脱贫攻坚依靠人民、脱贫攻坚成效由人民评判,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历史的新篇章。
云南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发展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取得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书写了中国减贫奇迹的云南篇章。
全省933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消除了绝对贫困。88个贫困县全部摘帽,8502个贫困村全部出列,解决了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整体脱贫,继从原始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千年跨越”后,实现了从贫穷落后到全面小康的第二次“跨越”,贫困地区经济社会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全省8502个贫困村实现100%通硬化路、通动力电、光纤网络全覆盖。贫困群众出行难、喝水难、用电难、通讯难、上学难、就医难、住房难等问题得到普遍解决。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滞后、思想观念落后的状况发生了深刻改变;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2020年已脱贫群众人均纯收入达到10721元,实现了从解决温饱、到总体小康、再到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
阔步走向乡村振兴,核心在于广大农民群众,他们不仅是这一战略的主体力量,更是最终受益者。
产业共享,农民挑起了“金扁担”——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民收入增长和脱贫人口增收工作。为了做到“农民的资源农民赚”,云南通过实施农业产业提档升级带动、发展乡村旅游、提升劳动力技能、促进分工分业、盘活资产、加大政策性转移支付力度等“六个一批”增收措施,有效助力农民共建产业、共享成果、共同富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注重把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农民,让农民挑上‘金扁担’。”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各地因地制宜,不断探索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村“沉睡”的资产活起来、分散的资金聚起来、增收的渠道多起来。随着云南联农带农机制的不断完善,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334”牛油果利益联结机制、蒙自市“622”蓝莓产业联农带农机制等成功经验涌现。脱贫地区农民不仅解决了温饱问题,还积极参与到产业发展中来。“自己的发展自己干、自己的资源自己赚”成为现实。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保障,产业帮扶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根本之策。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来自产业的经营净收入占48.4%,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约14个百分点。高原特色农业已成为脱贫地区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最大“源头活水”。
村庄共建,群众过上向往的生活——
随着广大脱贫群众生活日渐富足,云南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完善养老、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村庄怎么改、怎么建?云南始终尊重广大农民群众的意见。通过共建共治,牟定县江坡镇牌坊村从过去“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蝶变为如今干净美丽宜居的新农村,“牟定经验”也被复制推广到多地。
云南通过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循序渐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农村水、电、网等基础设施日益完善,上学、看病、文体等公共服务与城市间的差距逐步缩小。东西部协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取得实效,如今的村民、村集体共同发力建设美丽乡村,让乡村共建氛围更浓。
凝聚各方资源,云南乡村振兴动力十足。全省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2年的4749元提高到2021年的13027元,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从2015年的2785元提高到2021年的12267元。2023年,云南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218元,增长8.5%,增速分别比全国、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0.8个和0.5个百分点,实现了从解决温饱、到总体小康、再到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