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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两部门出台《方案》促进畜牧业稳定发展

日期 : 2024年10月14日 来源 : 兵团农业农村局点击 :

  近日,兵团农业农村局和兵团财政局印发《2024年度促进兵团畜牧业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深入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兵团部署要求,守住畜产品生产基本盘,提升畜牧业发展质量效益,加快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 

兵团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处、兵团畜牧兽医工作总站专家组在新疆农垦科学院种羊场对肉用美利奴进行品种改良选育。(兵团农业农村局 淮河摄) 

  《方案》围绕促进兵团畜牧业稳定发展,明确了优质奶牛养殖补贴、养殖加工贷款贴息、肉牛能繁母牛补贴、能繁母羊补贴、饲草料补贴、喷粉乳酪等加工产品补贴、新增屠宰量补贴及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奖励的申报条件和程序。其中,对符合条件、存栏奶牛100头以上且集中饲养的养殖主体进行补贴,每头奶牛补贴2000元;对符合条件、年出栏羊达到500只以上的养殖主体进行补贴,每只能繁母羊补贴20元;对符合条件、喷粉、制作乳酪的加工企业给予补贴,每生产1吨奶粉或乳酪补贴4000元。

员工在天润北亭万头规模化奶牛示范牧场挤奶厅挤奶。示范牧场项目采用国际先进的全自动挤奶设备、多功能奶牛牛舍、全天候奶牛饲喂配料系统以及完善的粪污处理环保系统,硬件配置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兵团农业农村局淮河摄) 

  《方案》明确,2024年度补贴期限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本年度补贴资金分两次兑现,分别为2024年12月底前和2025年8月底前。 

  《方案》强调,要加强政策宣传,注重解决好当前兵团畜牧业发展的现实困难;要立足长远,及时了解政策的实施效果和撬动作用;要严格政策执行程序,确保公平公开透明,师、团、连三级要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突出引导,鼓励暂未达到政策条件的畜牧养殖主体,通过引进、自繁等方式扩增群体,达到后申请下一年度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