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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出台办法激励村干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日期 : 2023年12月12日 来源 : 农民日报点击 :

         近年来,宁夏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建设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有力举措,不断破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难题。为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动力,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激励村干部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办法(试行)》,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村干部进行奖励激励。

  《办法》明确了奖励标准。以当年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益弥补前年度亏损、提取公积公益金、扣除股东分红后,较上一年度新增5万元及以上为基本门槛,从当年新增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益中提取20%-30%作为奖励资金。实行最高奖励限额,原则上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兼村集体经济负责人的奖励,不超过奖励资金的30%,一个行政村年度奖励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

  《办法》规范了奖励程序。设置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区复核、奖金发放、备案管理5项环节,有效规范奖励程序。突出乡镇(街道)党委审核把关作用,要求及时对申报村的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村级财务管理情况、村干部年度考核情况以及奖励分配方案等进行审核。

  《办法》强化了资金管理。县(市、区)组织、财政、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各自职能职责,持续加大对集体经济发展扶持力度,强化对乡村财务管理的指导,乡镇(街道)要从严落实村干部补贴奖励。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监督,依法追责。审计部门要强化村级财务定期审计、专项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