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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陇南:扶持优秀乡土人才干事创业

日期 : 2022年05月25日 8:54:39来源 : 农民日报点击 :

      近日,甘肃省陇南市制定出台《关于激励扶持优秀乡土人才助力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10个方面提出30条激励扶持措施,帮助和引导优秀乡土人才发展优势产业、积极投身乡村建设,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赋能加速。

  据了解,《措施》着力强化项目资金扶持,对优秀乡土人才领办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与市、县(区)科研机构或技术推广部门合作,承担科技推广、示范培训等任务,享受补贴或扶持政策;优先推荐申报重点人才项目、科技计划和农业推广项目;优先推荐申报省、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林场)和省级林业草原资源保护与发展补助资金林果产业、林下经济项目;优先推荐申请省级乡村振兴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资金。同时,分类予以贷款支持,优先办理免抵押免担保“富民贷”小额贷款、林权抵押贷款,优先提供“贷款担保”。

  陇南市将建立市级领军人才、科技特派团成员等高层次人才与优秀乡土人才“一对一”联系帮带机制,加大组织培养力度。对优秀乡土人才,鼓励在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中进行授课,参照相关培训费用标准落实授课补助;鼓励以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入股等方式,参与农业科技开发、推广和农业生产,享受国家给予的相关扶持政策;在招聘乡村农业技术人员时优先予以推荐和聘用。坚持以培训促提升,将乡土人才培训纳入人才培训项目计划,优先推荐参加各类人才培养计划和市级及以上培训,每年组织优秀乡土人才参加学习培训考察和开展种养殖领域全产业链专题培训。

  根据《措施》,陇南市对优秀乡土人才销售自产农产品、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社员生产农产品、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月销售额在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创办的种植业、养殖业、林产品采集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创办的从事花卉、茶、香料作物种植和内陆养殖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创办的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且取得“四业”所得的,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陇南将建立优秀乡土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直接考核认定为农民技术员;对未满规定年限但达到所具备业绩项的,可破格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

  陇南市将积极搭建发展平台,多层次多形式提供人才成长和事业发展的平台,激发乡土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热情和活力;对优秀乡土人才创办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先推荐认定市级及以上众创空间;支持优秀乡土人才申报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批复成立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优先推荐优秀乡土人才入选市级及以上非遗传承人,考核合格的每年发放不低于1000元的专项补助;对创办民宿的优秀乡土人才,优先推荐申报等级旅游民宿,入选者一次性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专项补助。引导非遗传承人创办非遗工坊,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展销等活动。

  陇南市还将建立关心关爱机制,强化待遇保障、生活关爱、政治激励,提升优秀乡土人才的归属感、荣誉感和获得感。陇南市委组织部为每名优秀乡土人才发放一次性补助2000元;各县(区)组织部门,每年根据考核结果和示范带动作用发挥情况给予奖励激励,每年在县级综合医院组织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对政治素质高、带富能力强、群众反响好的优秀乡土人才,将优先推荐为党员发展对象和村社干部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优先推荐参加各级表彰评选和休假疗养,着力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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