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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优先安排合作社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日期 : 2020年03月31日 13:59:47来源 : 农民日报点击 :

  近日,记者从陕西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为更好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对促进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平台作用,陕西省出台文件优先安排农民合作社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高标准农田建设多在农闲时节进行,用工量较大,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相对较低,主战场在广大农村和田间地头。鼓励支持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户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和很多便利条件,有利于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特别是增加贫困群众务工收入,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巩固脱贫成果,也有利于不断提升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和更好发挥效益。

  据悉,对注册一年以上,财务、经营状况良好,土地流转面积达到500亩以上规模,有项目建设积极性和筹资筹劳能力的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持其单独申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对在“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中,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有流转土地已“上图入库”,2018年以前实施过单一治理措施但未达到高标准农田要求确需提质改造的,可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对田、水、林、电、路等相关配套设施予以扶持。对纳入扶贫整合范围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组织招投标中要简化程序、减少环节,尽可能支持能够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为进一步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组织化程度,陕西省要求各级农业农村培训机构要组织开展定向培训,积极协助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报相应资质,把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纳入高素质农民重点培训计划,让具备条件的成员掌握机械操作、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等专业技能,提高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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