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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河北省共培育新型职业农民44253人

日期 : 2018年09月19日 9:6:3来源 : 农民日报点击 :

  近日,河北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印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提出,2018年,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重点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等四个计划,分层分类抓培育、建队伍,全省共培育新型职业农民44253人,着力造就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现代农业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方案提出,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在全省118个农业县(市、区)组织实施,覆盖全部 62个贫困县,培训任务重点向10个深度贫困县倾斜,继续在环京津28个贫困县实施万名脱贫带头人培育行动。

  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产业扶贫带头人纳入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育范围,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有劳动能力、有培训意愿的贫困户纳入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育范围,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7天。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以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和政策扶持三大环节为重点,通过教育培训提高职业农民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水平,通过规范管理引导农民走上职业化发展道路,通过政策扶持不断提高职业农民自我发展能力。

  方案要求,各类新型职业农民遴选推荐可采用个人申请、农业企业、培训机构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联合推荐等方式,通过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www.ngx.net.cn)“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报名参加培育。优先将“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中有培训需求的用户列为培育对象。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骨干、返乡涉农创业者等为培育对象。现代青年农场主以具有高中及其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至45周岁之间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骨干、返乡创业大学生、中高职毕业生、返乡和退伍军人等为培养对象。农业职业经理人以具有高中及其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5至55周岁,具有农业行业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培育对象。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以贫困村有劳动能力、有培训意愿的贫困户(含仍在享受扶贫政策的农户)为培训对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方案要求,培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以强化农业可持续发展理念、生产经营技术和市场营销能力提升为目标,分产业、分环节开展培训。培训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要侧重关键生产环节的精准化操作技术,分工种、分岗位开展培训,侧重于实际操作技能的提升。要围绕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设置培训模块和课程体系,把农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衡量内容质量的关键。在综合素质方面,突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职业道德素养、团队合作精神、绿色发展理念等内容;在专业技能方面,突出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新装备的应用,标准化生产、质量安全以及新产业新业态等内容;在经营管理方面,突出创业创新、品牌创建、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融资渠道、金融保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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